◎◎蓝 虹
我国绿色金融拥有广阔发展前景。一是“双碳”目标与美丽中国建设为绿色金融提供广阔空间。二是我国绿色技术与产能的国际竞争力为绿色金融“走出去”奠定基础。在此背景下,金融机构围绕“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”目标,开展多维度产品创新。
一、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
(一)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完善
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已形成“顶层设计+专项细则”的立体化框架,为市场发展提供清晰导向。2016年《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》确立纲领后,多部门持续细化政策工具:中国人民银行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提供1.75%低利率贷款,定向引导资金流向清洁能源、减排技术领域;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、生态环境部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四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,从重点领域支持、专业能力提升、产品创新、实施保障四方面提出19项举措,尤其强调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,推动绿色金融与生态保护修复、污染防治攻坚等目标精准对接。
在政策协同层面,监管部门逐步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、普惠金融的衔接。例如,鼓励金融机构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提供“股权+债权”综合服务,支持减污降碳关键技术攻关;同时探索绿色普惠金融模式,将农村生态环境整治、乡村清洁能源项目纳入支持范围,助力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。
(二)绿色金融市场规模的增长
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稳居全球前列,融资结构持续优化。绿色信贷作为核心融资工具,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,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35.75万亿元,同比增长25.1%,增速显著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,重点覆盖可再生能源、绿色建筑、污染治理等领域。绿色债券市场同样表现突出,2023年贴标绿债发行规模达0.94万亿元,连续两年位居全球首位,且创新推出美丽河湖、美丽海湾主题债券,进一步拓宽生态环保项目融资渠道。
值得关注的是,混合金融模式开始在市场中实践,通过整合财政资金、金融资金与社会资本,破解生态环保项目“低收益、长周期”难题。例如,借鉴“黑犀牛债券”设计逻辑,引入国际捐赠款补贴投资者收益,降低生态保护项目融资成本,目前已在部分流域生态修复、林业碳汇项目中试点,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比例提升约30%。
(三)绿色金融创新实践
金融机构围绕“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”目标,开展多维度产品创新。在环境权益融资领域,探索碳排放权、排污权、林业碳汇等抵质押业务,目前全国碳排放权质押融资规模已超百亿元;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(EOD)项目金融支持机制不断完善,金融机构通过整体授信、权益抵押等方式,为“生态治理+产业开发”一体化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,截至2024年末,全国EOD项目融资余额突破5000亿元。
数字技术为绿色金融创新提供重要支撑。部分银行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,运用大数据实现企业碳核算、绿色项目识别自动化,审批效率提升40%以上;大数据技术也可以应用于绿色债券存续期管理,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,资金流向可追溯、可监督,有效防范“洗绿”风险。
二、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趋势
(一)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的趋同
全球绿色金融标准正从“碎片化”向“协同化”演进。金融稳定理事会(FSB)推动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(TCFD)框架已被超90个国家采纳,我国亦逐步推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与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衔接,2024年起要求重点行业上市公司、发债企业强制披露碳足迹及环境绩效数据。
区域层面,中欧在绿色标准协同上取得突破,《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》实现双方绿色项目标准部分互认,为绿色债券跨境发行、跨境投资奠定基础。未来,随着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决议中“2050年能源领域净零排放”目标推进,全球将进一步统一绿色项目界定、碳核算方法等核心标准,我国需在标准制定中主动发声,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中国实践融入国际规则。
(二)数字技术与绿色金融的融合
数字技术成为提升绿色金融效率的核心驱动力。大数据技术助力金融机构精准评估环境风险,例如通过分析企业能耗数据、污染排放数据,建立动态风险评级模型,为绿色信贷定价提供依据;人工智能在碳核算领域的应用逐步普及,可快速测算不同行业、不同项目的碳减排量,降低第三方核算成本。
(三)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深度融合
全球绿色金融正从“单一环境目标”转向“经济—社会—环境”多目标协同。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,金融机构加大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(CCUS)技术、氢能源等负碳领域的支持,2023年全球气候主题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同比增长58%;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,创新推出“生态保护保险”,覆盖珍稀物种栖息地修复、海洋生态灾害赔偿等场景,我国已在长江流域、国家公园试点该类产品,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200亿元。
混合金融模式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深化。例如,在非洲清洁能源项目中,通过世界银行贷款、私人资本、公益捐赠共同出资,降低项目投资风险,同时保障当地社区就业与能源可及性;我国在“一带一路”绿色投资中,亦探索“政策性银行贷款+商业保险+东道国配套资金”模式,推动光伏、风电项目在东南亚、中亚地区落地,兼顾环境效益与当地发展需求。
三、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
(一)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不足
绿色金融产品仍以“传统信贷、债券”为主,占比超90%,股权类、衍生类产品发展滞后。与此相对,我国常规金融市场中,信贷占各类社会融资总量的60%—70%,即便考虑到信贷以外的部分社会融资最终实际来源也是信贷资金,但绿色信贷占比仍然偏高。绿色保险产品种类单一,目前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主,仅覆盖约1.2万家高污染企业,而生态修复保险、碳价格保险等创新产品仍处于试点阶段,无法满足企业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;绿色基金规模有限,政府引导基金占比超60%,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足,尤其在林业碳汇、海洋碳汇等长周期项目中,资金供给缺口较大。
混合金融产品设计仍需完善。现有模式多依赖财政补贴,市场化激励机制不足,例如部分EOD项目因关联产业收益难以覆盖生态治理成本,导致金融机构参与意愿较低;国际捐赠款引入机制不健全,目前仅在少数国际合作项目中应用,尚未形成可复制的国内推广模式。
(二)绿色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
绿色项目“高不确定性”导致信用风险防控难度较大。可再生能源项目受自然条件影响显著,2023年我国部分地区风电项目因风速低于预期,发电量未达可研目标,导致不良贷款率较传统项目高1.5个百分点;气候风险对资产组合的影响逐步显现,极端天气导致的洪水、台风等灾害,已造成部分绿色建筑、交通项目损失,而金融机构尚未建立完善的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模型。
环境风险与市场风险的交叉传导加剧管理难度。碳价波动直接影响企业碳资产价值,2023年全国碳市场配额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达40%,导致部分控排企业碳质押融资风险上升;同时,传统高碳行业转型风险可能引发连锁反应,若钢铁、水泥行业转型进度不及预期,相关绿色信贷可能面临“资产搁浅”风险。
四、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景
(一)面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机遇
“双碳”目标与美丽中国建设为绿色金融提供广阔空间。据测算,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超百万亿元资金投入,其中绿色金融将承担约60%的融资需求。在能源领域,绿色金融可支持光伏、风电大基地建设,以及北方冬季清洁取暖、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;在生态保护领域,重点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、历史遗留矿山治理,目前相关项目融资需求已超5万亿元。
混合金融模式将成为服务战略的重要工具。例如,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,通过“财政贴息+政策性银行贷款+绿色基金”组合,降低流域污染治理项目融资成本,目前已在河南、山东等地试点,项目投资回收期缩短2至3年;未来还可探索“碳汇收益权+信贷”模式,将林业碳汇未来收益纳入还款来源,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。
(二)具有拓展国际市场的潜力
我国绿色技术与产能的国际竞争力,为绿色金融“走出去”奠定基础。全球70%的光伏组件、60%的风电设备由我国生产,在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,我国企业参与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超千个,需配套绿色金融服务。目前,丝路基金已累计为沿线绿色项目提供超300亿美元融资,未来可通过发行多币种绿色债券、开展跨境碳金融合作,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。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模式持续创新。我国与东盟正探索“跨境碳交易+绿色信贷”联动机制,推动国内碳配额与东盟国家自愿减排量互认,目前已在广西试点跨境林业碳汇质押融资;同时,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中引入国际捐赠款,设计“收益补贴+风险共担”结构,提升项目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。
(三)发挥推动产业绿色升级的作用
绿色金融将加速产业“低碳转型”与“技术创新”双轮驱动。在传统高碳行业,通过“转型信贷”支持钢铁、有色金属企业开展节能改造,目前此类贷款余额已超2万亿元;在新兴绿色产业,加大对新能源汽车、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的股权投资,2023年绿色产业股权投资规模同比增长45%,推动固态电池、高效储能等技术商业化落地。
产业绿色升级反哺绿色金融市场扩容。随着绿色产品需求增长,绿色消费金融逐步兴起,金融机构已推出“绿色家电贷”“新能源汽车分期”等产品,2024年前三季度绿色消费贷款新增超5000亿元;同时,绿色供应链金融向中小微企业延伸,通过核心企业信用传导,使上下游配套企业绿色融资可得性提升约25%,形成“产业绿色化—金融服务升级”的良性循环。
五、促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
(一)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
加快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框架,由多部门联合制定美丽中国建设绿色项目认定指南,明确生态效益核算指标(如单位投资碳减排量、生物多样性提升系数),统一绿色项目分类与评估方法;同步推动转型金融标准出台,为钢铁、水泥等行业低碳转型项目提供明确界定,避免“一刀切”式融资限制。
强化政策协同与激励。将绿色金融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,对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中优先级项目给予财政贴息、税收减免;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覆盖范围,将林业碳汇、海洋碳汇项目纳入支持,同时探索“绿色金融绩效评估—央行再贷款额度”挂钩机制,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投放。
(二)加强绿色金融创新支持
重点发展混合金融产品,破解生态项目融资难题。鼓励地方政府设立“绿色混合金融基金”,通过财政资金撬动1至2倍社会资本,用于EOD项目、区域性环保项目;完善国际捐赠款引入机制,在国家公园、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中,试点“捐赠款+政策性贷款+商业保险”模式,降低项目风险敞口。
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。支持金融机构搭建“绿色金融数字平台”,整合企业环境数据、碳核算数据、项目进度数据,实现绿色信贷全流程线上化管理;鼓励区块链技术在碳交易、绿色债券存续期监管中的应用,建立“环境效益—资金流向”追溯体系,提升市场透明度。
(三)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
积极参与全球绿色金融治理,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规则兼容。在G20、双边经贸谈判中,推广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、EOD模式等实践经验,推动将生物多样性保护、流域协同治理纳入国际绿色标准;与欧盟、东盟开展绿色分类标准互认试点,逐步消除跨境绿色融资壁垒。
扩大绿色金融国际服务能力。支持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绿色金融分支机构,提供“绿色信贷+碳咨询+风险管理”综合服务;鼓励发行多币种绿色债券,吸引国际主权基金、养老金等长期资本,目前我国熊猫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已超2000亿元,未来可进一步扩大发行主体范围,覆盖更多中小绿色企业。
作者简介:蓝虹,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、教授。
(编辑:蒋天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