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 戴先任
临近“十一”假期,不少网友发现多地酒店涨幅过高,让人难以接受。江西一家酒店因房价暴涨,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立案调查,更是引发了人们关于节假日“价格刺客”的讨论。
在节假日期间,景区酒店、商品等价格随着市场需求适当波动,本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。毕竟,商家、劳动者牺牲了自己的休假时间,适当提价也是对他们的劳动回报。对于监管部门来说,服务行业的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内,商家可以在法律规定内自主定价,所以监管部门对于商家定价的确不宜过度干预。
但对于不合理哄抬价格、串通涨价行为,有关部门需要进行监管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指导价格,同时加强对酒店、民宿在线预订平台的监管。若平台擅自涨价、毁约涨价,或酒店事先设置不合理定价,则需严肃查处、责令整改,集中整治“酒店刺客”“餐饮刺客”等乱象。酒店、民宿、餐饮企业应诚信经营,不可滥用自主定价权漫天涨价,超出合理区间即涉嫌违法欺客,自主定价权绝非“价格刺客”的借口。消费者也应增强维权与防范意识,遇乱涨价不逆来顺受,要通过正当渠道投诉举报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节假日是展示地区旅游魅力、拉动消费增长的重要窗口,绝不能沦为“宰客日”。短期的集中整治虽能快速遏制乱象,但要根治“价格刺客”,还需建立健全常态化、长效化的监管机制,推动建立旅游行业价格信用体系,将商家定价行为与信用评级挂钩,对失信商家实施联合惩戒。唯有如此,才能不断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,清除各类旅游乱象,真正擦亮景区招牌,留住更多“回头客”。